青島市歌舞劇院與西藏自治區歌舞團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共筑青藏文藝交流新高度
2025年4月19日下午,青島市歌舞劇院與西藏自治區歌舞團戰略合作簽約儀式在劇院會議室隆重舉行。兩地文藝院團代表跨越近四千公里的山海距離,以藝術為紐帶,攜手開啟青藏文化交流與演藝事業協同發展的新篇章。
青島市歌舞劇院黨總支書記、董事長白潔,西藏自治區歌舞團黨委副書記、團長高英出席活動,簽約儀式由青島市歌舞劇院黨總支副書記王文娜主持。
青島市歌舞劇院黨總支書記、董事長白潔在致辭中表示,此次合作是兩地演藝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創新實踐。“我們將以歌劇、舞劇、交響樂、民族音樂等多元藝術形式為載體,在文藝演出、藝術交流、培訓等領域開展全方位合作,共同打造藝術領域的青·藏高原。” 白潔強調,雙方將秉持 “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互利共贏” 原則,讓青島的海洋文化與西藏的高原文化在交融中煥發新活力。
西藏自治區歌舞團黨委副書記、團長高英在致辭中表示,協議的簽署標志著兩地院團將在舞臺藝術創作、院團院線聯動等五大維度展開深度合作。“我們期待與青島同仁共同挖掘民族文化富礦,打造國有文藝院團合作典范,讓雪域高原的歌聲與黃海之濱的旋律交相輝映。” 合作內容涵蓋優秀作品共創、劇目互推、人才交流、大型活動策劃及劇院模式文化綜合體生態鏈探索,力求實現藝術資源的雙向賦能。
青島市歌舞劇院黨總支書記、董事長白潔,西藏自治區歌舞團黨委副書記、團長高英代表雙方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青島市歌舞劇院總經理苗青、青島市歌舞劇院藝術部主任高裕欣、青島市歌舞劇院歌劇團副團長張莉莉、青島市歌舞劇院歌劇團副團長李連之、青島市歌舞劇院辦公室副主任儀沁東,西藏自治區歌舞團業務科科長次旦扎西、西藏自治區歌舞團辦公室副主任王旭、西藏自治區歌舞團聲樂演員次仁央宗、西藏自治區歌舞團聲樂演員多旦才讓等參加了簽約儀式。
簽約儀式上,張莉莉作為歌劇團代表發言。簽約儀式后,雙方領導及藝術家代表圍繞合作細節展開深入座談并合影留念。